Trip Date:2009.02.14
地點:宜蘭運動公園
燈會時間:2009.02.09 ~ 02.22
最近的文章都是與現在的時間差很久
也不知自己在瞎混啥,都二月中了,一月的遊記照片都還沒完工
來篇應景的~~再來感受一下春節的氣氛
今年的燈會由宜蘭取得頭籌
在宜蘭市運動公園中舉辦,早在燈會未到前
宜蘭各處已積極宣傳本次的燈會
下午三點至晚上十一點半都有交管
在縣內各處也都有免費的接駁車,希望民眾能多利用
亦備有超多位子的停車場,不論是機車還是汽車
原訂是在景點附近搭接駁車到會場
但整個行程都被我打亂了,所以就直接殺去會場好了
下午四點半左右從頭城往會場方向出發去
中間一度發生不尋常的現象,GPS一直帶重覆的路
還好路上指標太多了,所以這詭譎的現象就不能一直玩了
快到目的地時,因交管的關係,GPS又失效了
還好看到跟著警察杯杯指示走的車都是要去湊熱鬧的
那就跟緊前車就好,不怕到不了目的地
★ 南機場停車場 8000格、接駁車
其實在官網看到這資訊時還在想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停車場
親臨現場後才知,這種地方真得存在耶
難怪會有接駁車的服務
還好算早到的,所以沒排到太後面
停好車後,還在想這不是小客車停車場嗎
怎會有遊覽車在這開來開去的,一輛接著一輛的
原來這遊覽車就是接駁車啊
想想看一輛遊覽車,少說可坐四十人左右
不到三分鐘,一輛離開,下一輛接著到來
可想見會場一定是人山人海的狀態
另一個想法~主辦單位準備得很周詳,規劃得很完善
除了接駁的點多外,連車子也備很多
南機停車場是因應燈會的臨時停車場
坐在車內就像在坐某種遊樂設施(想不起名稱)
搖來晃去的,不太長的一段路卻開了很久,不過卻挺好完的
回來時,想說還可再體驗一次搖搖晃晃的感覺
沒想到在入口處時,辛苦的司機大哥說,因路面損壞,所以請自行走到停車區域
還好從1號走到3號的距離還不算太遠
走著走著,看到接駁車,他……卡住了,而且不只一輛
難怪會說路面損壞,因為太重了啦
**超大容量的南機場停車場,用十二生肖來規劃區域
**免費接駁車
★ 宜蘭運動公園~燈會會場
一下車,映入眼的是樹燈海~~才剛踏入就被此景吸引走了
接著看到的是各廟宇所做的花燈,原來廟裡的義工、廟祝都要有美工細胞啊
每座花燈都很精美又大型,還表達出各自的特色
在前往主燈的路上,處處有驚喜,大、小型花燈;樹燈海;彩燈牆……
另一處逗留最久的地方就是祈福區
這有滿滿祝福的燈高掛在上,在搭配小樹燈海等,更是讓人對此處流連忘返
今年恰巧是燈會20週年,所以這次的主燈就給他特別一下囉
科技牛~~每半小時有燈光秀表演,不管何時,總是吸引賞燈人的目光
在主燈旁的副燈也讓我殺了不少空間
因為太大了,很難全入鏡,退後點,又多了超多路人甲乙丙丁
真是的沒事做那麼大幹麻,很難拍耶
除了主、副燈外,當然還有各個年齡層及團體所做的花燈
不論是燈王、優選、佳作,每件都是好作品
值得大家駐足欣賞拍照留念
**主、副燈
**殺了超多記憶空間的地方~~祈福燈區
**美麗眩目的花燈
★ 美食區
主辦單位很貼心地為遊客設想到民生大事的問題
在美食區裡有超多選擇的,帶著走的、拿到當場嗑起來的、定點食用等
不論是哪種型態,皆能滿足你的胃
最熱門的莫過於花枝丸~三顆一串—10元,幾乎是人手一枝
其次是涼品~~果汁、茶、雙淇淋,只要是能瞬間解熱的都是超熱門
這的食品,除了花枝丸外,其餘的都比外面貴上一些錢
有機車到,趁機卡遊客的錢
舉個例來說你就知了~~
碳烤臭豆腐~NTD35:約貴了5-10元
巨無霸雙淇淋~NTD30:看到時超驚訝的,這也敢說是巨無霸哦;
比起淡水的整整少了一半,價錢卻多了二倍
熱狗~大NTD40;小NTD25:小朋友手上幾乎都有一隻,但價錢卻不漂亮
**不太平民價的小吃街
回家之後上網一查,才知宜蘭運動公園占地27公頃
難怪怎麼走都有走不到盡頭的感覺
距燈會結束還有幾天的時間,來看看20週年的燈會吧
超大型的哦,值得你花上一整天的時間流連於此地
2009台灣燈會~在宜蘭
宜蘭運動公園
1
哈,
才上月的東西,
還好啦!
小江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9 10:43 PM 回應
嗯~
今年尚未看花燈
是看電視的花燈
不過你拍的粉好喔
粉美
默默~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9 11:09 AM 回應
是ㄚ是阿~~~bernice最近都沒更新~~
還我都常撲了空ㄋㄟ!!
甜粿拔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9 10:31 AM 回應
像個
嘉年華會
一閃一閃
熱鬧萬分
佶也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9 12:18 AM 回應
哈哈哈~~沒關係啦!!
我現在有時都還在寫三年前的東西耶!!哈哈~~
這些燈真的好漂亮,光是看著,就會不知覺開始微笑哩!
小格子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8 11:41 PM 回應
HAPPY來看燈會了
真的好用心歐~~
謝謝分享!
HAPPY 在 新浪部落 於 2009/02/18 11:07 PM 回應
1